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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公山管理区2017年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及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鸡公山管理区民政工作在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党委、管委的中心工作和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心,坚持工作方法创新,工作理念创新,锲而不舍,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各项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城市低保工作。大力推进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低保标准自然增长、低保待遇审核审批、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低保工作全社会监督、低保数据信息化管理5项机制,真正做到了应保尽保、按标施保。2017年我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01户,251人,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达到250元,全年累计下拨发放城市低保资金74.11万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建立了农村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定期审核、动态管理、分类施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等工作机制,促使全区农村低保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2017年全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803户、2366人,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达到142元,全年累计下拨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74.6万元。 

       三、  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全区共有特困人员供养对象

265户,265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262人,城市特困人员3人,根据政策要求,2017年我区农村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达到4096元∕年;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达到6708元∕年,全年累计下拨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09.2万元。

       四、电价补贴发放工作。

全年全区发放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电价补贴18.4万元。

       五、敬老院与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工作

2017年为做好敬老院与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即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我区按照省市要求给各机构进行敬老院、养老院服务质量开展自查和检查,通过大走访大调研完成了《养老院服务质量自查和检查表》,给各机构申请了账号,协助各机构在全国养老机构系统中完成上报各项养老服务内容,通过县区一级的账号进行汇总、审核、再上报,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省市要求的所有信息录入养老机构系统。

        六、医疗救助工作。

我区成立了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出台并细化、完善了我区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保险实施细则,选定了我区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全年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23人,城乡大病困难群众29人,资助困难群众新农合医保2868人,共计下拨发放各类资金67万元。

       我区民政工作在区党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继续坚持贯彻“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定不移全面完成了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