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解读

问:我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答: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基本路径,克难攻坚,深化医改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大幅提升,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序推进。实践证明,深化医改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点和难点,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本着先行试点、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思路,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2〕33号),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至2015年底,全国1977个县(市)已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200个城市先后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省委深改组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重点督办事项,纳入重点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陈润儿省长亲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2014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67号),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2010—2016年,洛阳、焦作、濮阳、漯河、三门峡、鹤壁等6市先后进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为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

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召开以来,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明显提速。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随后,刘延东副总理在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召开的全国医改电视电话会议上进一步明确,未开展改革的地区,7月底要出台实施方案,9月30日前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务必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可以说,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当其时,国家有要求、我省有基础、群众有期盼,顺应了形势发展的需要。

 

问:我省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都取得了哪些经验?

答:国家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我省洛阳、焦作、濮阳等6个省辖市相继进入试点范围。各地高度重视,综合施策,瞄准关键求突破,协调各方聚合力,在推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上积累了一系列经验。一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2016年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90%,财政原供给渠道补偿10%,调整后的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费用负担。如洛阳市财政对4家公立医院新增的1600张床位增加补贴640万元;漯河市将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列入政府预算,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二是完善药品耗材采购机制。坚持网上采购方向,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漯河市12家城市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加入“三明联盟”,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和药款集中支付,推行“两票”制。目前,已有近900个品规加入“三明联盟”进行联合限价,可比品种平均降幅30%;另有600多个增补品规完成集中带量采购,可比品种国产药平均降幅16.13%。三是积极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员额制备案管理,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逐步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四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以组建医联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洛阳等地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逐步扩大到50个病种落实基层首诊。焦作市组建了842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各县(市)已签约34.7万户、143.2万人,签约率62.9%,城区已签约8.25万户,33.9万人,签约率31.6%。我省还积极探索远程医疗协作网、专科联盟、市域医联体、县域医共体等模式,创新医疗协作关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了基层服务能力,方便了患者就近就医。五是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面实施区域控费管理,建立医疗费用监测、公示和考核评价机制,采取规范医疗行为、强化医疗资源配置管理、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综合措施,逐步将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合理水平。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由2012年的29.57%下降到2016年的9.3%。较改革前相比,财政投入不同程度增加,医院收入结构得到一定优化,优质资源流动共享和服务效率不断提高,医务性收入逐步提升,药占比、卫生材料占比有所下降。

 

问:我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我省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问:我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按照“改体制、建机制、优秩序、控费用、强考核”的思路,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编制人事、收入分配、考核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到2020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明显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就诊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问: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主要改革任务共计5项。一是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改革编制人事制度,逐步推行员额制备案管理。落实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二是建立运行新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财政按照原供给渠道补偿10%。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和化验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儿科等服务项目价格,逐步理顺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三是优化就医秩序。强化区域医疗卫生规划的刚性约束,落实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加强机构协作,推动资源共享。强化三级医院引领带动作用,以组建医联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形成有序就医。四是严控医疗费用。强化医保监管调控作用,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鼓励试点医保经办机构承担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等职能,充分发挥医保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五是强化考核评价。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三级”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和引导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保障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

 

问: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近期主要工作是什么?

答: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8月底前要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各地各部门正在加紧进行各项准备工作。一是明确时间任务。分层细化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要求尚未启动综合改革试点的11个省辖市认真做好基线调查和价格测算,7月底前印发本地实施方案,8月底前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同时,要求已经开展综合改革的6个试点市要认真落实并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提出的2017年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加强政策培训。组织郑州等11个省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城市公立医院院长,赴三明参加国家医改政策培训;会同省医改办、财政厅先后召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视频培训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推进路径,指导各地精准把握改革政策,抓好抓实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细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任务,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合力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发改委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河南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权限下放至省辖市;省医改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四是强化督查指导。省卫生计生委作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牵头部门,成立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委领导推进改革任务联系点制度,明确了委内处室责任分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内督导、考核、评价,狠抓改革任务落实。目前,11个省辖市均已制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各地正在积极做好取消药品加成各项准备工作。

 

问:推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还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点和难点,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凝聚共识,形成“周密部署稳推进、上下联动一盘棋”的工作局面,积极稳妥地推动各项改革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省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政策支持和指导。各省辖市要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出台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和重点任务。二是建立推进机制。各省辖市要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部门职责、完成时限,责任到人、跟踪落实。省、市政府分别建立督导、考核、评估、问责机制,督促改革任务整体推进。三是做好宣传引导。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做好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