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鸡公山管理区住房保障办审核,确定2名(分别是1号楼4单元107,1号楼4单元407)申请人符合本次腾退公租房退房申请条件,同时辖区内有公租房需求的且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的人群,可申请入住。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376-6992277
鸡公山管理区住房保障办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