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现对《2019年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一) 国家层面。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提出“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强调:“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希望上海抓紧抓实办好”;2019年2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上海召开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明确要求自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省级层面。2018年,我省制定了《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并将郑州市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生活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之一,将安阳市、洛阳市、焦作市、开封市作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计划到2020年底,河南省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初步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市级层面。2019年初,我市向河南省人民政府递交了《2019年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2019年,信阳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垃圾分类试点达到3万户。

二、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

(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18〕734号);

(三)《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18〕128号);

(四)《信阳市2019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三、制定过程

(一)外地考察学习。为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科学编制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我局根据实际需要,于4月中旬组织工作人员先后赴厦门市、浙江省浦江县、郑州市考察学习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科学编制草案。方案编制工作由信阳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以国家、省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和《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信政办〔2018〕128号)为参考,结合信阳市2019年垃圾分类工作需要,草拟了《2019年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三)广泛征求意见。《实施方案》草拟后,以市政府名义广泛征求了各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市委宣传部、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合作社等30多个责任单位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

四、主要内容

《2019年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分为五个部分、两个附件,约9500余字。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包含有垃圾分类试点户数目标和参数目标两个部分。信阳市在省定3万户试点的基础上,进行自我加压,将中心城区试点户数明确到3.5万户,同时向各县推广试点,且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年底,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群众对分类知晓率、分类投放准确率,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到既定目标参数,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第二部分为实施步骤。具体将年度工作任务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7月底前)、试点实施阶段(2019年7-9月)、验收推广阶段(2019年10-12月)。

第三部分为分类方法。我市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将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第四部分为工作任务。以明确责任单位的形式将成立机构、完善制度、培训业务、构建收运处理体系、创建示范片区、宣传教育、检查考评、工作总结等八个方面具体任务进行了部署安排。

第五部分为工作保障。将各级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框架、主要牵头部门工作、财政资金保障、政府督导考核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划分和规定。

附件一为《信阳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根据职责划分,将全市8个县、2个区、5个管理区、23个市直单位及全市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的工作任务进行了详细分解。

附件二为《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了以一把手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为组员的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