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领取表格,提出书面申请
(申报材料:1、信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2、申请人身份证及家庭户籍证明。3、房产证明材料。4、收入证明材料。5、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户籍所在社区或居委会负责受理、初审
三、公示(15个工作日)
四、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复审
五、 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辖区纪检、民政、公安部门核准
六、公示(15个工作日)
(经复查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成立,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书面通知说明理由,退回申请材料)
七、登记为保障性住房轮候对象,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核发轮候资格证
八、轮候对象按照分配方案,到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项目竣工备案后,30日内进入分配程序,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市住房保障部门、辖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九、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复审(5个工作日)
(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十、经复审,符合条件的轮候对象进入分配程序
十一、摇号分配住房
(摇号过程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检察、公证部门及群众代表全程参加。)
十二、分配结果公示15个工作日
(经公示有异议并且成立的,取消资格)
十三、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十四、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