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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鸡公山管理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公告

经区管委会同意,鸡公山管理区财政局为鸡公山管理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鸡公山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1721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贯彻落实有关事项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