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认真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

        为做好我区2015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工作,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和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区全面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一是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在全镇进行宣传,将扶助制度的意义、扶助对象资格条件、申报确认程序、扶助金发放办法等规定打印张贴在街镇、集市及人员密集的地方在全镇进行宣传,并留下咨询电话等联系方式。二是经过摸底排查和个人申报:我区共有61人符合城镇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在受理时,对所提交的申请资料认真审核,对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为群众申请提供优质便利服务。三是联合上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对我区扶助对象进行质量抽查,并为审核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建立个人档案。截至目前,已将相关信息全部录入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信息管理系统。